全国热线:13336540120

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推广至全国海关

时间:2021-07-03

 

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推广至全国海关

6月28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健康有序发展,助力企业更好开拓国际市场,决定在现有试点海关基础上,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的境内企业,应当依据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有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


公告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公告原文:

 

TAG:跨境电商,B2B,试点,全国,海关

相关信息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