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条例规定香港公司成立后,无论公司是否要纳税但是每年必须报税,新公司刚成立允许18个月后报税,以后每年一年一次报税。每个财政一开始,即每年的四及五月份香港税务局就会向个别人士,合伙公司,物业持有人及有限公司发出利得税或物业报税表。新公司有关人士必须于报税表上所指定的日期内,通常为报税表发出的一个或三个月内,把报税表填妥并连同有关之资料及文件交回税务局。
很多客户以为成立香港公司后,不论在何处做生意,只要不在香港本地营业,便无需缴纳任何税务,也不需要出具任何的财务报表(通常是做零申报),这完全是一种错误的概念,香港公司有营业额产生一般都需要做帐报税,做帐报税可以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也能够体现公司的实力。
做账报税——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的区别
是否核数的区别:香港的核数等于内地的审计,公司在发生业务的情况下,无限公司不用通过核数的过程,做完账直接根据会计报表向税局申报纳税即可;有限公司则不同,有限公司做完账后,通过香港核数师核数后,出具核数报告,根据审计报告所列数据才可以向税局申报纳税。
香港利得税税率不同:无限公司税率为15%, 有限公司税率为16.5%。
年审年报不同:有限公司必须做年审年报,无限公司只要做年审就可以了,也就是说无限公司只要到税局做商业登记证的更新,就不必到公司注册处做年报了。
报税方式
在香港, 大约有三种报税方式:
零报税——适合没有经营的公司
做账后直接报税——适合有经营的无限公司
做账、核数后才能报税——适合有经营的有限公司
零报税
若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公司无经营,则该年就可向政府申请豁免做帐、核数和缴纳税款,直接进行零报税即可。香港政府要求企业每年申报一次。办理时间:一般新公司会在第18个月收到香港税局发来的利得税表,零申报必须在收到税表后的一个月内持填报好的利得税表去税局报税。
利得税
利得税,香港的三大税种之一,是根据课税年度内的应评税利润(即一个财政年度的净利润)而征收的。凡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所有利润(由出售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除外)的人士,包括法团、合伙商号、信托人或团体,均需缴税,征税对象并无香港居民或非香港居民的分别。因此,凡是香港公司,每年所必须要办理的重要事项之一便是向香港政府申报利得税。目前香港政府的利得税率为净利润的16.5%,例如,公司一年的毛利为200万港币,净利润为100万港币,则该公司当年应缴纳的利得税为1000000*0.165=165000元港币。若公司该年无经营或经营亏损,则勿需纳税。
海外盈利
若公司的经营活动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之外, 所获取的利润属海外盈利,此种盈利不必向香港税务局缴纳根据盈利计算的利得税。业务不在本港发生即可申请海外盈利,可以以下面几点来验证业务是否在本港发生:供应商和客户均不是香港客商,订单的签署过程均不在香港发生,未在香港发生报关、收发货等,未在香港政府留有任何经营纪录等。
香港公司财政年度及报税时间
财政年度:财政年度一般为12个月,第一年可以延至18个月;报税时间一般为财政年度结束后一个月, 如果不能按期报税,必须在有效期内申请延期。以下是报 税时间表:
财政年度 (结帐月份) 延期后最晚报税时间
1-3月 当年11月15号
4-11月 次年的4月15号
12月 次年的8月15号
做账前应准备及需提交的资料
做帐前的准备:
①虽然香港政府要求按年度报税,企业一般不能等到年底才开始处理账务,一般应在有经营业务发生时就要开始准备帐务资料;
②票据的分类和整理:把销售发票、成本发票和费用发票按时间顺序进行分类、整理、摆放。如票据比较多,可以在票据的右上角用铅笔加上编号。并注意所有提供的单据日期与做帐期间的日期相符;
③承认的票据:与中国内地相比,香港政府承认所有有公司签章的发票(可自制)、收据以及便条。
做帐需要提交的资料:
①银行月结单及水单;
②销售票据:发票、合同;
③成本票据:发票、合同;
④费用票据:工资、租金(须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运费等;
⑤其它相关文件:章程正本一份、周年申报表、所有公司变更资料(若有)、固定资产票据、投资相关文件、做帐次年度的头3~5笔购销发票及相应的收付款单据等。
做帐、核数、报税流程
评估、报价、商洽后签订做帐报税协议==》预交款项==》整理单据,帐务处理==》做帐完毕==》付尾款==》交由核数师审计==》审计完毕==》报告交股东签署==》会计师持签署的审计报告去政府报税==》相关文件返还客户
做帐报税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从客户将单据送交我司算起,视客户帐务繁简程度,根据客户要求和报税时间的安排,整个做帐、核数、报税的时间约需10天至3个月不等。
报税延误的后果
如果延误报税,香港税务局会根据延误时间的长短处以金额不等的罚款,最低罚款金额为HK$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