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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申报纳税期延长到25号,留意这些注意事项

时间:2022-10-18

 


由于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2022年10月份的纳税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10月25日,提醒大家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错峰完成申报!

1.制造业中小企业继续缓缴部分税费,8月份(或季度缴纳的第三季度)及以后发生的税费按规定正常申报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17号)的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对已按《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享受50%延期纳税和100%延期纳税的中型制造企业和小微制造企业,在期满后继续延长其延期纳税期限4个月。延期缴纳的税费包括2021年11月和12月、2022年2月、3月、4月、5月和6月(按月缴纳)或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按季度缴纳)已延期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附加。2022年8月(或按季缴纳的第三季度)及以后到期的税款,按规定正常申报缴纳。


2.10月份,提前还款申报将享受加扣R&D费用的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的规定,您可以选择在10月份(季度预缴)或9月份(月预缴)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享受当年前三季度R&D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10月份预缴申报期内未选择享受加计扣除R&D费用优惠政策的,可在办理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企业在10月份提前申报时,自行判断本年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可选择暂按规定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R&D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3.印花税税法实施后,第一次季度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的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按次征收。应税合同和产权转让文书的印花税可以按季或按次申报缴纳,应税业务账簿的印花税可以按年或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税收征管实际确定。境外单位或个人应税凭证的印花税可以按季、按年或分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新《印花税法》取消了印花税月度申报的要求。按季申报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在10月份的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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